新盛公司在线客服微信【77296577】2025年6月20日晚上,任子行(股票代码:6.410)发布了一则公告,宣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据公告内容,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9日收到了证监会发出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证监立案字007202428号),并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〔2025〕10号)。
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,任子行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:2015年3月收购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%股权,2016年8月增持北京亚鸿5%股权,2017年7月收购北京亚鸿剩余44%股权,使北京亚鸿成为任子行的全资子公司。自收购以来,北京亚鸿独立运营,基本保留了任子行收购前的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。自2018年起,北京亚鸿和任子行作为联合体成员,陆续中标创新项目,由北京亚鸿具体实施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,北京亚鸿安排签订了部分无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作为资金通道。通过这种方式,任子行在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36,951,333.48元、48,435,351.70元、26,929,607.08元,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.21%、6.97%、10.81%;虚增利润总额19,406,901.32元、37,317,431.71元、16,560,909.58元,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.93%、70.03%、30.79%。
在业绩方面,任子行之前连续四年亏损,2021年至2024年,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-0.74亿元、-0.01亿元、-1.24亿元、-0.4亿元。2025年第一季度,任子行营业收入为5087.48万元,同比增长108.46%;归母净利润为-3732.82万元,同比增长46.62%;扣非归母净利润为-3991.54万元,同比增长45.74%。
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,任子行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,投资者有权利参与索赔。目前,符合条件的索赔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任子行,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任子行的亏损投资者。